证券简称:*ST广珠
股票代码:600382
状态:索赔登记中
一、索赔条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起索赔网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在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含当日)之间买入,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可加入索赔预登记(右侧),为维护自身权益提前做好准备。
温馨提示:上述登记或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
二、案件背景
广东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珠”)于 2022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2001号),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仅时隔一月,广东明珠于2022年3月21日公布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6号)。根据所查明的相关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张坚力、财务总监钟金龙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经查明,2016年至2020年间,广东明珠通过预付工程款、采购款,支付投资款等形式,分别向广东明珠关联公司提供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1%~19.75%的大量资金,并未公开披露,导致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在2021年,广东明珠亦未及时披露其关联交易事项,构成相关违法情形。
前述公告甫出,广东明珠即发布公告称,其已于近日收到多名独立董事提交的辞职报告。
三、律师费
一起索赔网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四、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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