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股票代码:002607
状态:起诉中
诉讼时效:2025年 4 月 28 日
一、索赔条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起索赔网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在2019年2月28日至2021年12月16日(含当日)之间买入,2021年12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可加入索赔预登记(右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上述登记或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
二、案件背景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教育”)于 2021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32021010号),因其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仅四个月后,2022年4月28日,中公教育公布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经查明,中公教育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等违法行为。其本应于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其与五家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和交易(涉及金额共约12.32亿元),却未予披露,并在2020年发布的临时公告《关于收购陕西冠诚·九鼎国际1号楼的公告》中称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与实际不符,构成虚假记载。
据此,该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中公教育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三、律师费
一起索赔网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四、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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