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股票代码:600399
状态:起诉中
诉讼时效:2022 年 12 月 26 日
一、索赔条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在2011年4月14日到2018年3月21日之间买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可加入索赔预登记(右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上述登记或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
二、案件背景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7 号.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 147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 24 号)。
三、律师费
一起索赔网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四、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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