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索赔指引 > 索赔案列 >
一起索赔网
3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云庭”当庭宣判
发表于 2020-06-08 浏览:
3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云庭”当庭宣判!
民二庭 山西高院 4月28日
 
4月28日,太原中院利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当庭宣判3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额达550余万元,及时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该批案件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张某等投资者以山西某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报告中存在虚假披露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为由,起诉要求山西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投资者相应损失。
该系列案由太原中院多名法官同庭进行审理,创造性地将同庭审理经验与互联网“云庭”审理有机结合,既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又保障了司法审判的公正高效。
    2019年5月,该院在审理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充分考虑此类案件涉众型的特点,审前积极加强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为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主动靠前服务,创造性探索出了9名高级法官同庭审理案件的庭审新模式,审理中积极与证监会等专业机构加强交流,最大限度保障司法公正高效。
此次案件审理正值全国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为及时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采用在线庭审的方式进行开庭。一方面,主审法官在庭前多次向众多投资者说明互联网庭审的原因和流程,37名原告均同意参与线上庭审。另一方面,法官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组织原被告反复核对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及投资差额损失等,交换双方关于因果关系认定、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扣除比例等诸多争议问题的意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该批系列案“云庭”审理如期进行。
庭审中,合议庭紧扣争议焦点,高效核对原被告双方有关事实和法律主张、理由,各项程序有条不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基本事实逐一查清,法律问题全部厘清。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山西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投资者相应投资损失。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感谢法院在疫情期间高效的在线庭审,多名法官同庭审理与互联网“云庭”审理有机结合,是太原中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有力举措。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盘点:2019年度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十大典型案
下一篇:没有了

维权进度
维权征集
加入索赔
称呼: *
电话: *
微信:
公司:
亏损:

资料提交后,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热点资讯
索赔指引
友情链接: 一起索赔网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巨潮咨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