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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赫美(002356)索赔征集
发表于 2021-06-16 浏览:

公司简称:赫美集团—*ST赫美
股票代码:002356
状态:起诉准备阶段

一、索赔条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投资者有望索赔:       
      (1)在2019年4月30日前买入*ST赫美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20   年6月13日前买入*ST赫美股票,并在2020年6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可加入索赔预登记(右侧),提前做好诉讼准备,维护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在一年左右的时间,*ST赫美就两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ST赫美极有可能存在持续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或者是多次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由于目前证监会尚未披露公司信披违法所涉及的具体违规事项,暂时无法确定公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期,需要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论,方可追溯至之前的具体年份与日期。
  
二、案件背景

       *ST赫美2018年报开头显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于阳、副总经理李丽、财务总监韩霞均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赫美集团董事长及法人代表王磊在年报中表示,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2019年5月28日,*ST赫美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次的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ST赫美尚未收到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处罚决定。

        2020年6月13日,*ST赫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三、律师费

       
一起索赔网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四、联系我们

        维权咨询:0592- 5382802
        电子邮箱:3616960856@qq.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仙岳路397号翔业大厦9楼 (证券与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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