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股票代码:002411
状态:起诉中
诉讼时效:2023年10月15日
一、索赔条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在2016年4月26日到2020年3月26日之前买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可加入索赔预登记(右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上述登记或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
二、案件背景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 号)。
三、律师费
一起索赔网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四、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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